本報訊(記者 王海燕 通訊員 馮麗華)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昨天起舉行,旨在做好新形勢下的人大代表工作、規範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職的三部地方性法規草案,在經過廣泛聽取意見、認真研究修改後再次提請常委會會議審議。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殷一璀主持上午的全體會議。
  會議聽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林化賓所作的《上海市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辦法(草案)》及《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關於代表議案的規定(修訂草案)》、《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關於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的規定(修訂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並對相關法規草案進行了分組審議。 下轉◆5版(上接第1版)據悉,關於代表工作的“一辦法兩規定”在經過市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一審後,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通過多種途徑和方式廣泛聽取各級人大代表和社會公眾的意見。截至10月20日,累計收到代表以各種形式提出的修改意見和建議387條。其中部分意見建議在法規草案中被採納,例如,有的委員提出,代表聯絡機構應當“向代表和社會”公佈聯繫方式,為各級人大代表履職提供服務保障;有的代表提出,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的辦理情況,應當“向代表和社會公開”。
  會議還聽取了有關人事任免事項的報告,並對人事任免事項進行了分組審議。上午的全體會議之前,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還聽取了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備案審查室副主任張桂龍所作的關於備案審查工作的專題講座。
  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鐘燕群、薑斯憲、蔡達峰、鄭惠強、吳漢民、洪浩出席會議。副市長蔣卓慶,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陳旭,以及市高級人民法院負責人等列席會議。
  (原標題:規範保障代表依法履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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